醫院看護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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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居家看護

日班/24小時
NT$1800
半日班/12小時
NT$1300
半日班/ 8小時
NT$1300
鐘點班/每小時
NT$ 300

‧醫院看護

日班/24小時
NT$1900
半日班/12小時
NT$1300
半日班/ 8小時
NT$1300
居家看護包月
NT$議價

※備註:

1.照顧時數至少6小時。(無論家庭照顧或病房照顧)

2.12小時以上、未達八小時,以鐘點費計算。

看護中心 看護服務專線: 

外勞仲介公司.以服病患,外籍看護工,.居家看護,.看護,.老人安養照顧,從勞委會設置1995廿四小時外勞求助專線以來,外勞求助個案層出不窮,有的外勞名為看護工,來台年餘卻沒看過要照顧的「阿媽」;也有人把照顧的老人擺一旁,一大早還得幫雇主賣早餐,屏東縣勞工處今年以來已經對違法雇主開了十多張罰單,累計罰金超過200萬元。屏東地區一家食品專賣店上月被檢舉涉嫌非法雇用三名外勞,更被指控強迫外勞一天工作16小時,經移民署屏東專勤隊及勞工處調查,3名外勞是以看護工申請來台,有2人是透過林園的人頭雇主、另一名人頭雇主在潮州,相關雇主及仲介業者已被移民署屏東專勤隊移送法辦,三名外勞暫留收容中心,將另外安排工作。勞工處勞工行政科長林順謝表示,很多本國雇主總以為「人是我請的」,任何工作都丟給外勞,其實只要是契約書以外的工作,「即使是丟一包垃圾」,都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。在勞工處接獲檢舉案中,就曾有早餐店找來外籍看護工幫忙,一早先把老人擺一旁,外勞得先賣早餐,再開始當看護,讓外勞怨聲連連;還有的人把外籍看護工當成家裡的佣人,除了照顧老人,還要包下全部的家事,甚至連出嫁女兒也經常把需要外勞照料的媽媽接回家,順便把外勞帶回家,「從一樓整理到五樓」。最扯的是,還有外勞以看護工申請來台,結果來台之後沒做過看護,甚至連要照顧的阿媽都沒看過,反而被叫去採椰子、或生意,完全從事契約以外的工作;但也有雇主抱怨,請回家當看護的外勞比「阿媽」還大,除了照顧老人家外,其餘的事情一概不碰,雇主還得幫外勞買便當,「只差沒幫外勞洗衣服而已」。 林順謝說,依規定,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可被罰3萬元,如果雇用的外勞在4人以上,最高罰款達75萬元,如果非法雇用又涉及剝削,還可能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,雇主在用時外勞申請,一定要遵守居家看護契約,否則一經檢舉非常雇用外勞看護工,罰款可不輕。 記者鐵木真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外勞仲介公司-福康外勞仲介成立20宇餘年、外籍勞工申請服務-居家看護、家庭幫傭、福康外勞仲介新聞報導、吳淑珍判刑定讞,預計下個月入監服刑,傳出法務部暫訂由台中培德醫院收治,獄方指出,奉前部長王清峰指示,已經蓋好女受刑人療養區,下禮拜就會安排五名女受刑看護中心人試住,兩大兩小舍房都有女居家看護及戒護人員24小時看管,外勞看護工軟硬體已經加強準備。記者蜘蛛人報導,日前Selina因拍攝爆破戲慘遭火紋,事發到現在已35天,她本人雖忍受著生不如死的痛苦,但仍秉持著堅強意志,而傷勢一天也比一天好。據悉,原本19日要進行第3次植皮,因新生頭皮太薄,延至24日動手術,任爸在微博透露,Selina手術過程非常順利。Selina唱片公司之前首度對外公佈受傷看護面積,全身有54%面積遭到灼傷,大腿及腰部更有41%達三度灼傷。目前雖已度過第1階段高度感染危險期,但總燒傷面積範圍太大,必須將長髮剃除作植皮之用。而24日也進行了第3次植皮。任爸一如往常在微博發文,表示Selina半夜發燒現象舒緩,睡眠狀態也穩定,照醫師計劃進行第三次植皮手術,過程很順利,並感謝外界關心。此外,他還透露Selina手術清醒後,告訴醫院看護恍若南柯一夢,還夢到電影鋼鐵人及其助理小辣椒。對此,任爸表示希望女兒有鋼鐵人的堅強鬥志,以及小辣椒的樂觀睿智。此外,任爸還透露說,Selina在夢中也擔心沉睡太久,無法醒來看到爸爸,任爸則對著愛女說,「傻丫頭!爸比會一直在身旁守護著妳看護妳!」父女情深,讓人看了動容。2010/11/05 21:35。政府因國道工程6死逃跑外勞工.掃蕩逃跑外勞-代號安勞專案 到11月份以查獲1414人 -內政部今天公布行蹤不明外勞掃蕩成果,從今年10月1號至11月3號為止,總計查獲1,414名行蹤不明外勞、150名非法雇主以及18名非法仲介。根據移民署統計,今年1至9月已查獲6,558名行蹤不明外勞、649名非法雇主以及52名非法仲介。(黃悅嬌報導)國道6號北山交流道工安意外事件,讓行蹤不明外勞問題浮上台面。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、警政署自10月1號起聯合勞委會、海巡署等機關密集展開行蹤不明外勞聯合查察行動,到11月3號止,總計查獲1,414名行蹤不明外勞、150名非法雇主及18名非法仲介。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,未來將持續進行全國及區域聯合查察行動,他也呼籲行蹤不明外勞能主動出面投案,以免遭受不肖雇主剝削,移民署將協助投案外勞儘速辦理返國手續早日返國團聚。移民署指出,查獲的逃跑外勞除依規定予以收容及驅逐出國外;非法外勞雇主部分,則函請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,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;5年內若再違反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。非法外勞仲介部分,依法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;5年內再違反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-外勞來台期限 擬延長為12年-更新日期:2010/10/28 04:11-〔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/台北報導〕外勞來台工作年限可望延長!勞委會昨邀集各界研商外勞逃逸對策,對延長「外勞來台工作期限」初步達成共識。但是究竟要全面取消年限?或是自現階段九年延長至十二年?或僅針對家庭類外勞延長?與會代表仍有不同意見、目前並未定案。國道六號工安意外揭露我國逃跑外勞問題後,勞委會昨日第二度召開會議研商對策。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指出,昨日會議主要有三個討論案,包括延長外勞來台工作期限、外勞自由轉換雇主及是否提高違法仲介以及雇主罰則。蔡孟良指出,對雇主,延長工作期限可以提升人力穩定性;對勞工,較長的工作年限、回鍋工作機率變高,可降低逃跑意願。與會代表對延長外勞來台工作期限較具共識。但要延長多久?據指出,已有立委提案擬由現行九年延長至十二年,會中也有代表認為,可先針對家庭類看護工延長期限,以解決受照顧者好不容易適應外勞照顧、卻因為年限必須換人的問題。甚至有人建議取消外勞年限,仍未最後定案。此外,延長外勞工作年限必須修法,勞委會表示,修法時,也可能一併取消現行外勞三年必須回國一次的規定。至於外勞人權團體要求取消目前外勞須與雇主協議才能跳槽的限制,與會代表也認為可以適度放寬,但須進一步研擬配套措施。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則認為,外勞工作期限不論延長幾年、都還是「定期契約」,延長無助解決逃跑問題,「只是圖利雇主,讓雇主使用外勞更方便」,卻沒有根本去解決外勞逃跑問題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4H專線: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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